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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个小时才走了几步,确实挺令人恼火的。
还好宿主的长袍有一顶超级大的帽子,不然,宿主娇嫩的皮肤在如此毒的太阳下曝晒,估计得掉一层皮。
不知走了多久,眼看着离便利店还有不远的路程了,半半屁颠屁颠的跑过去提醒:“宿主,便利店里有十九个丧尸。”
云忆:……
你看她这样像是能打得过丧尸的样子吗?
半半莫名从云忆的眼神中读出了这么一句话,又继续建议道:“要不宿主撑几天,先把车开过去。等殿下来了就有吃的了。”
一道冰冷的视线穿过帽子看向半半:
“几天?”
半半被吓得一哆嗦,而后有些吞吞吐吐的回答:“按照殿下现在的速度……要……五天。”
周围的温度更加低了。
要不是云忆没力气了,她还想把这个破团子打一顿。
正当一人一统为此忧心不已时,一阵马蹄声自远处传来。
末世里的动物基本都作为食物了,人们的唯一交通工具就是车。
如今能够在这个世界骑马的……
“滴!气运之子执颜出现!”
小胖团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。
执颜一向侠义,路见不平时总是会拔刀相助。
如今看到自家宿主落难,定然不会坐视不理的。
果然,马背上的人在看到云忆时,立即赶了过来。
那日被武艺高强的褚沅追赶之时,执颜慌不择路跑进了一片不熟悉的森林,虽是甩掉了褚沅,但她自己也迷路了。
绕了许久出来之后,世界已经换了一副景象。
这些日里她也曾加入过一些小队,知道了很多关于这个世界的事。
只是末世之中,女子处于劣势,人类早已将她们打上了物品的标签。
又杀掉了几个对她图谋不轨的男人后,她退出了这个小队。
骑马赶了许久的路,她与马儿都疲惫不已。
只是,直至现在,她也没找到物资。
远远的看到小山丘上有一家便利店,执颜决定去碰碰运气。
在这污浊灰暗的环境之中,一袭白衣不染纤尘的云忆是唯一的亮色。
因此,执颜一眼便看到了她。